共享工程

2018年12月10日 10:11:47

    

2002年4月,由国家财政部支持,文化部组织并实施的国家级工程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”正式启动。工程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,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,

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享用的文化工程,是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的早期服务模式。

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主要特点: 

     一、 面向大众,服务对象是最广泛的公众群体,包括城市的社区、边远山区、边防哨所的基层文化单位。 

二、 利用计算机、网络、通讯、多媒体等最新技术成果,建立文化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通道,优势在于覆盖面宽、方便、快捷,提供个性化服务,开辟了一个不受地域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。 

三、 工作内容是整合全国文化艺术资源,有计划地将文化精品以数字化方式永久保存下来,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。 

四、 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、分布的、帖近最终用户的组织模式,有组织、有系统地提供服务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。 

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总体目标: 

一、 实现网络联网的“135”计划,即实现1个国家中心、30个省级分中心、5000个以上的县、乡、街道和社区基层网点的联网。

二、 完成以百万册件文献共建和“四个一优秀作品”为核心的数字资源建设,即完成100万册文献、1000台优秀地方剧目、1000部优秀音乐作品、1000部优秀美术作品、1000件珍贵文物的数字化,并提供网上服务。

三、 通过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,建立网上文化信息导航系统,利用国家中心、省级分中心以及基层中心组成的网络开展服务。

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: 

第一阶段:2002年,完成组织机构建设,制定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;完成国家中心与若干个省级分中心,以及3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,国家中心与文化部直属试点单位联网;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20%。 

第二阶段:2003-2004年,采购、制作、整合各类数字文化信息资源,搭建元数据共享平台, 联合目录系统投入试运行;完成国家中心与所有分中心的联网,以及分中心下属30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,文化部直属单位的联网;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60%,并提供服务。

第三阶段:2005年,全部完成资源规划,并提供服务;完成总体目标中的县、乡、街道、社区、基层中心的建设与联网。工程组织机构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组成;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中心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、资源建设、技术研发及人员培训, 重点支持具有使用价值,能够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大项目,重点资助西部地区及其老少边穷地区的基层中心建设。目前,工程已经开始广泛调研,总结已经有的经验和做法。国家中心于5月27――29日在北京进行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总体设计培训班”,并制定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办法和资源使用办法。7月2日在山西太原成功召开“共享工程”现场会,并与6家试点省分中心签订合同。

共享工程开辟了一个不受地域、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,对于迅速扭转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,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信息匮乏和经济、文化落后的状况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,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,实施“科教兴国、以德治国”的战略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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